記者 黃慧青 通訊員 彭燕 張佳楠
  晨報訊 妙齡女子一夜宿醉醒來,發現身處陌生賓館房間,床頭留有一張求交往的便箋:“小姐醒了打我電話,138×××,黃先生。”乍看之下,像是一個好心人伸出援手。然而,這個“好心人”昨天被普陀區檢察院批准逮捕,因為,他將醉酒女乘客送到賓館後實施了性侵。
  7月16日凌晨3點,黃某駕車行至陝西北路一酒吧時,一名保安攔車,要求他送一名客人。等客人上車後,黃某發現,這是一名已陷入醉酒狀態的年輕女子,口中含糊說了個大概的路口,便昏睡過去。
  到達所說的路口附近後,女子依然沒有蘇醒。黃某看到女子隨身的包里有一張賓館的房卡,便認為她應該住在附近賓館,打算將她送回賓館。但連續找了兩家賓館均未果,黃某將女子帶到一家連鎖酒店,用自己的身份證和女子皮夾里的錢開了一間房。
  監控錄像顯示,黃某將出租車停到酒店外的馬路對面,將女子從車上直接抱進酒店房間。接著,黃某將女子吐在床上的污物擦乾凈,回到車上將女乘客的鞋子、包、手機等物拿回房間。然後,黃某來到樓下問服務員借了一支筆,回到房間寫下了本文開頭的那張便箋。
  據黃某到案後交代,就在他要準備離開房間的時候,突然意識到躺在床上的女子早已醉得沒有意識,歹念就此萌生。
  事後,黃某一度堅決否認對女子實施性侵,即使鑒定中心確定在女子體內發現的精子與黃某DNA匹配時,他也聲稱“無法解釋”。經過承辦案件檢察官的釋法說理,黃某終於承認了性侵醉酒女子的犯罪事實。
  昨天,普陀區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,黃某違背女性意志,在對方沒有知覺、無法反抗的情形下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,已經涉嫌強姦罪,故作出了對其批准逮捕的決定。
  (原標題:“的哥”開房強姦醉酒女子 留字條求繼續交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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